2015年3月29日,应我所委托并指派常贵武主任律师、李保良律师负责协调,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疑难刑事问题研究咨询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关于张某某、王某某涉嫌诈骗一案的专家论证会。
高铭暄 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专家委员会主任
赵秉志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陈兴良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
单 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
黄振中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五位当代极具影响力的知名教授应邀参加了本次专家论证会,就该案进行了权威论证,张伟珂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学术秘书)负责本次专家论证的文字整理。
与会专家从张某某、王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角度对张某某、王某某涉嫌诈骗一案进行了深入论证。针对本案具体情况,结合我国刑法规定与有关理论,通过认真分析我所提供的全部案件材料,与会专家得出如下一致意见: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张某某、王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此次我所邀请我国目前刑法领域的知名教授、专家集体讨论该案刑事辩护中涉及的疑难问题,是我所律师在承办具体案件过程中精益求精、追求完美的又一实证。
通过本次专家论证,一方面,充分调动并利用社会领域的技术优势和智力资源,充分提高了办案质量,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另一方面,提升了我所律师的理论水平与办案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律师的服务质量,为今后更好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