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党委(党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了保证在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顺利进行,市司法局党委决定成立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一)指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郑友军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予琳 局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
吴 勇 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 杨 雷 局政治部副主任、组宣处处长
路河义 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
焦国强 局办公室副主任
钟 鸣 市律师协会会长
(二)指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省司法厅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决定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工作的有关重要事项。
2、按照省司法厅文件要求,对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指导。
3、了解掌握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4、加强对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5、指导、督促、检查指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二、指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一)指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路河义 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
副主任:安 娜 局组宣处副处长
钟冯香 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王建峰(组宣处)、侯勇(办公室)、朱明林(律管处)、魏万兴(宣教处)
(二)指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文件。
2、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各县(市)区、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
3、开展政策理论法规研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4、定期向指导小组汇报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并就活动汇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编发创先争优活动工作简报,通报情况,交流做法和经验,做好宣传工作。
6、按照指导小组的要求,具体指导创先争优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7、协调指导小组的工作。
8、做好与省司法厅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工作。
9、承办指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郑州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