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的执业能力和理论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特制定本学习制度,以资遵守:
一、学习内容:组织进行法律方面的实务操作、案件研讨、理论研究、新法解析、业务开展等与律师执业有关,有益的业务知识学习;
二、学习时间:每周五下午4:00组织集中学习一次,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学习组织方式:学习采取个人学习与集体分享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由当次主讲人主持;
四、主讲人和主题的确定:主讲人和主题的确定采取轮流制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原则。每次集中学习时确定下次集中学习的主讲人以及学习的主题内容,并在本所网站上公告;
五、如所里推荐参与省市司法厅或社会组织的法律方面的培训,参与培训人员应将培训内容以及心得体会整理完善后作为主题学习内容,在本所组织的集中学习中和大家分享;
六、每周集中学习的课件以及案件研讨的成果,主讲人统一交行政人员备份,并刊登上网;
七、每人每年在所里网站刊登文章不得少于2篇(包含主题课件);
八、建立集中学习签到制度,不允许无故缺席,并由内勤人员记录,出勤状况作为考核参考;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万翔律师事务所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