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律师工作近十年的时间,说真心话,我自己不是很勤快。很长时间没有写过日记了。今天是2010年3月29日,天气阴,心情糟。写下今天的经历和感受算是一片日记吧。
律师受当事人的委托立案件是常有的事,但是一个简单的立案行为变的十分复杂且令人费解,那就伤脑筋了。上午九点钟,我与委托人一同来到郑州市惠济区法院立一个案件,一个简单的离婚案件,按法律规定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收费50元,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所开出的缴费票据是300元。我今天不是在说法院多收费的问题,而要讲的是下面的问题;法院可能是为了方便老百姓,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监督;要求诉讼费要当事人交到银行,这种办法应该是好的,但是我今天的经历就有点想不明白了?
我上午快十点钟拿到法院开出的缴费票据,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我去任何一家银行缴费都可以,我就开始办理。我去第一家银行,位于郑州市农业路与丰乐路交叉口的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在排队等候进四十分钟后,被工作人员告知法院开出的票据单子号码不对,无法交费。我马上回到法院去核对,法院的工作人员核对后告知,没有错误,向另外的银行试试。我无奈的去了南阳路与生产路交叉口的一家中国农业银行,在近二十分钟的排队后,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银行没有票据”。摇头无奈,我来到第三家银行,位于农业路与丰乐路向东100米的中国农业银行,向工作人员询问后,被告知没有票据。我不解我迷茫,我来到第四家银行位于农业路与东三街的中国农业银行,同样被告知没有票据。我痛苦无助,我愤怒的继续寻找下去,去过郑州市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招商银行,得到的答复是这类业务只有在中国建行,农行,工行才能办理。愤怒,无奈,无助。。。。。。。心情无法表达。事情还得要办的,我尽量的压住怒火来到位于南阳路与黄河路向南的中国建设银行,我先去问一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我,你得先办一张中国建设银行的卡片,把钱存入卡后再划账,我愤怒,我无法控制自己,我现在没带证件,根本无法开卡。而且这是在故意刁难。我与工作人员大吵一通,后来他们答应给我办理,但是需要我等待。他们去取票。后来我控制自己,但是我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的陌生,这一切那么的无情,人员那么的冷漠。难道缴费也这么难,不交这个费用那后果我们自己知道。在无助的情况下,我来到位于黄河路与南阳路的交通银行,经工作人员讯问后,告知可以办理,因为人员较少,很快办理完毕,我从交行大厅走出来,看表已经是中午12:27分,法院早已经下班了。
中午,我吃过午饭,坐下来想一想。一个只需要20分钟就办完的事情,我花了近三个小时,并且跑了几十公里的冤枉路,问题出到法院?问题在哪?说不清。问题出到银行?也不知道具体什么原因。那么,问题该从我自身找,不该发生的问题发生到我身上,那是命不好?但是作为律师不应该考虑这个。那问题究竟在那里呢?
多多么希望,法院能为老百姓考虑,银行不要无情无义,不要把部门之间的矛盾转嫁给无故的第三者,法院和银行也是有人组成的,那些人也是老百姓,也会成为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