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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山之石 攻已之玉 - 河南万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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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山之石 攻已之玉
作者:管理员  来源:万翔律师事务所  浏览:3287次  更新:2008-8-4

   ------我所围绕如何不断更新观念、开拓新业务进行研讨

   为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使“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精神落到实处,200882日,针对我所合伙人常贵武主任此次赴粤之行,我所举行了以“如何不断更新观念、开拓新业务”为主题的研讨会议。

   我所主任常贵武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广州、珠海等地的一些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情况,并对这些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常贵武主任认为:广州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只所以比内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做的成功,除了他们有着丰富的文化背景、良好的执业环境及高学历、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外,更重要的是他们有着先进的管理理念、不断更新的执业观念。一个所的发展,离不开先进的管理理念,一个律师的发展,同样需要不断的更新观念。当前,制约我们内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发展最大的瓶颈就是“观念”问题。思想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如果没有新的观念,因循守旧,就如同死水一潭,发展只能成为空想。我们内地的律师业务来源主要靠当事人主动上门、亲戚朋友或老客户介绍等,业务领域也大都集中在民事纠纷、刑事辩护等一些诉讼业务上,造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就是把律师等同与打官司,一个律师要想发展,想开拓新的业务,必须抛弃这个错误的观念,不断借鉴新的经验、不断更新观念,向沿海发达城市、向国外先进的律师事务所、优秀的律师学习,学习他们先进的管理理念,学习他们超前的思想观念,以他山之石来攻已之玉。

   我所执行合伙人邵志勇主任主持了这次会议,全体律师到会参加,行政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

   这次会议是基于我所常贵武主任此次赴粤考查交流后举行的一次全体大会,与会人员在听取完常主任的介绍后,就今后如何不断更新观念,如何更好的开拓新业务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此次会议为我所今后更好的发展,为今年争创“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