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委专题研讨班、省政法委专题培训班精神和省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法律服务工作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全省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的通知》和市司法局的相关要求,我所积极响应,于2008年9月13日在财富广场举行“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我所律师头顶炎炎烈日,对来咨询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活动其间,河南省律师管理处的王宇生副处长、省律师协会马书龙副会长来到现场进行了慰问,对这次活动进行了高度评价。
这次活动是我所全体律师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一次具体实践。通过这次活动,不仅向社会集中展示了我所形象,同时,也向社会展示了我所服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法律服务理念。